催
眠
( Hypnosis )
以催眠術誘起使人的意識處于彷惚的狀態的一種現象。
催眠現象是人類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處于這種狀態中的人,受暗示明顯昇高,會〝失魂落魄〞地順從術者的指令。
催眠術之發展史
應用催眠術使人進入睡眠狀態,並以暗示方式進行治療的方法,
一般認為18世紀奧地利醫生麥斯麥被公認為第一位催眠治療師,他把催眠術視為一種動物磁性感應現象,
稱之為〝動物磁氣術〞。
他公開報導了在巴黎和維也納運用通磁術治療患者的許多例子,一時在精神病治療上頗為流行。
但是,經人專門實驗後發現,其療效並非慈力作用的結果,而是自我暗示作用的緣故,
于是,通磁術被宣怖為騙術,催眠治療的研究因此而贊時沉寂。
到了19世紀中葉,隨著社會的進布,心理生理學的發展,對催眠治療的探討逐漸進入科學研究時間。
1837年,埃利奧特森將催眠治療用于醫院,發現其對某些心理病的治療產生了重大療效。
1847年埃斯代在印度把催眠術作為唯一的麻醉手段進行了1000多項手術。
1852年布雷德對催眠現象進行了研究,並按希臘文Hypnos(睡眠)一詞提出〝催眠〞術語。
在法國李厄保、伯恩海姆和沙可等人分別實施了催眠治療,並發表了論述催眠治療的文章。
他們對佛洛伊德與布洛伊合作通過〝疏洩法〞技術,
在被催眠的患者身上發現童年時期的創傷經驗記錄在潛意識中的過程,因而導致〝精神分析〞的技術問世。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的西梅爾和英國的哈德非爾德分別使用催眠術治療受傷傷兵。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澳特金斯進一步把這種治療擴展到心理失調領域。
戰後心理學家與醫務工作者合作成立了兩個組織,即臨床與實驗催眠協會,和美國醫學學會的正式承認。
1958年國際性催眠協會成立,下設若干分會,分別從事醫療牙科、心理學等方面的研究。
現代催眠術
現代的催眠術,一般不採用神秘的做法和離奇的佈置,而是術者要向患者說明催眠的性質和要求,
在取得患者同意和充分合作意願後,在一間安靜舒適的普通工作室內施行。
催眠狀態
催眠狀態,是用來判斷受術者是否已經進入真正的催眠狀態。
(1)面容特徵:面部肌肉鬆弛,表現呆滯,臉色蒼白,潮紅,表情可隨施術者的催眠暗示而改變。
(2)眼球特徵
眼球不能 轉動或是慢速水平移動。
(3)吞咽:口微張開,但無舔唇、吞咽、咀嚼等功能。
(4)四肢:四肢肌肉鬆弛,疲軟無力,不能自己運動。
若給予肌肉收縮用力指令,肌肉可呈僵直狀態,將身体架于兩椅子間能長久保持。
(5)頸:頸部肌肉鬆弛,無抵抗力,不能自己移動頸部。
(6)呼吸:呼吸均勻、平穩、漸慢,有時會深呼吸,甚至發出鼾聲。
(7)脈搏
(8)感知覺
(9)暗示性:暗示接受性強,可產生暗示之幻覺和錯覺。
(10)交流:只與術者保持密切的單線連繫。
回答問題語流較晚,音調較 低,顯得疲乏無力。
進入深度催眠狀態,無主動發言能力,無主動控制發言及思想之能力。
催
眠 的 評 定 方 法
催眠能否成功,關鍵在于選擇那些接受暗示性高的人作為受術者,
但是如何評定受術者的暗示性,則國際上 沒有統一的程序和標準。
巴伯的暗示性評定方法有八項指標:
(1)手臂下落: 受術者右手平伸,暗示它越來越沉重。
(2)手臂向上漂: 如上,但暗示它的手越來越輕,向上漂起。
(3)兩手分不開: 受術者手指分開,兩手交叉、緊握,置于下腹部,暗示兩手被粘住,不能分開。
(4)口渴幻覺: 暗示〝口渴〞受術者有明顯的吞咽動作。
(5)失語:暗示嘴巴動不了,說不出自己的名字。
(6)身体不能動:暗示身体沉重、僵硬、不能站立。
(7)催眠後反應
(8)選擇性遺忘
催 眠 效 果
催眠治療作為一種有效的心理治療的工具,不但用于臨床治療和預防多種疾病,
而且對於修心養性,延年益壽,戒酒戒煙,矯正不良行為習慣,都有實際應用的價值,催眠治療的主要適應症。
(1)心理症狀:包括神經衰弱、焦慮症、憂鬱症、歇斯底里症、強迫性行為、恐懼症。
(2)性功能障礙:包括男性陽痿、性無能。女性,性冷感,功能障礙。
(3)兒童行為障礙:咬手指甲、拔頭髮、遺尿、口吃、退縮、品德問題。
(4)心身疾病:由心理因素所引起的心身症。
(5)抗病效果:催眠能夠改善身体的抵抗力,減輕病症引起的病痛不適應反應,是一種非常良好的輔助療法。
(6)手術麻醉效果:目前許多手術上的醫療,都曾經有使用催眠的鎮痛效果,
對於一些麻醉藥物過敏的病人,催眠術的效果非常良好。
(7)前世今生:在催眠的年齡回溯上,部份患者會進入前世的反應中,
若果適當的採用心理治療的方式去處置〝前塵往事〞會另患者改善身体上的各種疾病或心理行為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