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引言

近日有很多的學員,都自動要求學習炸彈開花和修正天眼轉變成慧眼的作業

方老師經過多方不同人士的處理經驗中發現到部分學員身上出現古化的五刑,所以特別把相關的資料收集如下,

以供大家參考。

 

五刑

五刑是中國古代五種刑罰之統稱,在不同時期,五種刑罰的具體所指並不相同。

在西漢漢文帝前,五刑指墨、劓、刖、宮、大辟;隋唐之後,五刑則指笞、杖、徒、流、死。

一般將前者稱為奴隸制五刑,後者稱為封建制五刑。五刑是對中國古代刑罰的部分概括,並不代表全部刑罰制度。

 

 起源

五刑最早源於有苗氏部落,另有一說源於上古時代蚩尤領導的九黎族。

有苗氏亡於夏啟後,夏啟將有苗氏推行的刖、劓、琢、黥等刑加以損益,形成了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罰,

並使之成為主要的刑罰體系。自夏以後、商、周及春秋之際,五刑一直被作為主體刑而廣泛使用。

奴隸制五刑在漢文帝時期因為緹縈上書而被廢除,被封建制五刑取代。

 

奴隸制五刑

奴隸制五刑中除大闢為死刑,其餘四種皆為肉刑,並對人體造成不可回復之傷害。

 墨,又稱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額頭刺字,並染上墨。

 劓,割去受刑者的鼻子。

 刖,夏稱臏,周稱刖,秦稱斬趾。斬掉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有另一說稱臏是去掉膝蓋骨。

 宮,又稱淫刑、腐刑、蠶室刑,割去受罰者的生殖器。

 大辟,即死刑,分為戮、烹、車裂、梟首、棄市、絞、淩遲等。

 

封建制五刑

 笞,用小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臀部,清朝時刑具改為竹板。分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杖,用粗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的背、臀和腿。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

 徒,強制犯人勞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

 流,將犯人流放到邊疆,不准回鄉。

 死,隋廢斬,隋唐死刑一般為絞。宋後加淩遲。明斬首復見於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94%E5%88%91

五刑

 

奴隸制五刑 

包括墨,,(也作腓),,大辟(即墨刑-在額頭上刻字塗墨,劓(yi)刑-割鼻子,剕(fei)刑-砍腳,宮刑-毀壞生殖器,大辟-死刑)

從夏代開始逐步確立,於西周時期寫入呂侯編著的《呂刑》,是一種野蠻的、不人道的、故意損傷受刑人肌體的刑罰。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產生的。“火能變金色,故墨以變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節;

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宮以斷其淫;水能滅火,故大辟以絕其生命。”(《逸周書逸文》)

進入封建社會後,奴隸制肉刑開始逐漸被廢除,從漢初的文景帝廢除肉刑開始,以自由刑為主的封建五刑產生了,

封建五刑分別為笞、杖、徒、流、死,最初在隋《開皇律》中作為刑罰體系得以體現,

隨後由唐朝律疏(《武德律》《永徽律》(唐律疏議))進一步完善,標誌著中國刑罰制度的重大進步。

以上幾種主刑都是針對男性犯人而言的,對於女性犯人,五刑則是指:

刑舂,拶刑,杖刑,賜死,宮刑

 

唐代封建制五刑

1)笞刑。以十為一等,分五等,即從十到五十下。

2)杖刑。以十為一等,分五等,即從六十到一百下。

3)徒刑。刑期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

4)流刑。里程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

5)死刑。分絞和斬二等。

封建五刑一直到清末才被廢除。

而除主要的五刑之外還有磔(俗稱淩遲)、髡(既剃髮)、髕(也作臏,割膝骨)、

(割耳朵) ,醢(剁成肉醬),梟首,棄市,族誅,車裂等。

現代五刑

(1) 管制:對犯罪人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司法機關執行和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

(2) 拘役: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3)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進行勞動改造的刑罰。

(4) 無期徒刑:剝奪犯罪人終身自由,並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5) 死刑:剝奪犯罪人生命的刑罰方法。一般採用槍決或注射等方法。

附加刑:

(1) 剝奪政治權利: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下列四項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2) 罰金: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3) 沒收財產:將犯罪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

(4) 驅逐出境: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境的刑罰方法。

 

五刑當然,五刑並非一定是上述兩種情況,李斯死時也受五刑(司馬遷《報任安書》:

李斯,相也,具於五刑)這裡的五刑指的劓yi(割鼻)斬趾(斬左右腳趾)笞chi(用鞭,杖或竹板打)

xiao首(將人的頭砍下懸掛以示眾人)菹zu(剁成肉醬)

http://baike.baidu.com/view/25131.htm

具五刑含義具五刑 指的是“具備五種刑罰”而非一種酷刑。

具五刑:秦代特有的一種酷刑,即對一個囚犯先後施用五刑。是一種極端殘忍的肉刑與死刑並用的刑罰。

 

具五刑的程式先黥(在人臉上刺字)、劓(用刀割掉鼻子)、斬左右趾(砍掉左右腳趾),笞殺之(用藤條/荊條將人抽打至死),

梟其首(斬首並將首級示眾),菹其骨(將屍骨搗爛)肉於市(在菜市場上把其肉賣掉以供食用),

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如果是誹謗辱駡詛咒的罪犯先把舌頭割掉)。

 

白話文意思:先在臉上刺字,然後割鼻子,再砍掉左右腳,接著用鞭杖或竹板活活打死,

把頭割下來懸掛在木杆上示眾,最後當眾將其屍骨剁成肉醬並在菜市場賣其肉以供食用,

如果是誹謗辱駡詛咒的罪犯先把舌頭割掉。

 

歷史上受具五刑的人史載李斯即“具五刑”而死。李斯是戰國、秦代的著名政治家,先後在秦任客卿、廷尉、左丞相。

秦二世二年(西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具五刑”,處死於咸陽,並誅滅其三族。

另漢朝開國名將彭越也是被“具五刑”而死。

 

宋朝的再度使用北宋時,因“妖謀”遭法外重誅的事例相當多。

例如天禧四年(1020),周能等偽造天書謀作亂,真宗降詔:

“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並活釘令眾三日訖,斷手足,具五刑處死。”

具五刑本就是最秦朝殘酷的刑法,宋真宗又令與活釘、斷手足並用,可見其慘毒。

http://baike.baidu.com/view/120431.htm

 

上古五刑

五刑是中國古代五種刑罰之統稱,在不同時期,五種刑罰的具體所指並不相同。

在西漢漢文帝前,五刑指墨、劓、刖、宮、大辟;隋唐之後,五刑則指笞、杖、徒、流、死。

一般將前者稱為奴隸制五刑,後者稱為封建制五刑。五刑是對中國古代刑罰的部分概括,並不代表全部刑罰制度。

 

五刑起源

五刑最早源于有苗氏部落,另有一說源於上古時代蚩尤領導的九黎族。

有苗氏亡于夏啟後,夏啟將有苗氏推行的刖、劓、琢、黥等刑加以損益,形成了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罰,

並使之成為主要的刑罰體系。自夏以後、商、周及春秋之際,五刑一直被作為主體刑而廣泛使用。

奴隸制五刑在漢文帝時期因為緹縈上書而被廢除,被封建制五刑取代。

 

五刑兩個階段以漢為界,“五刑”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

秦以前為墨、劓、剕()、宮、辟。

墨”是在罪犯面部、耳後、頸項、手臂上刺刻後塗以墨。

“ 劓”是 割掉鼻子。“ 剕”是斷足,春秋戰國時普遍施用此刑。

齊國因受刖刑者多,曾出現“屨賤踴貴”現象,踴就是刖足者穿的鞋。

 

“ 宮”是剝奪犯人生育能力:對男犯施行閹割;對女犯則用暴力打擊其腹部,使其子宮脫垂,不能生育。

“辟” 即死刑,其名稱和執行方式不盡相同,主要有炮烙、剖腹、醢、脯、戮、斬、焚、踣、罄、轘、辜等。

可以看出,上古的五刑都是殘害肢體的刑罰,它反映出蒙昧時期刑罰的野蠻。

秦亡漢立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文明程度的提高及對人的生命的尊重,

以墨、劓、剕()、宮、辟為主的舊五刑也逐漸為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所代替。

奴隸制五刑

奴隸制五刑中除大辟為死刑,其餘四種皆為肉刑,並對人體造成的損害是不可復原的。

墨,又稱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額頭刺字,並染上墨。

劓,割去受刑者的鼻子。

刖,夏稱臏,周稱刖,秦稱斬趾。斬掉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有另一說稱臏是去掉膝蓋骨。

宮,又稱淫刑、腐刑、蠶室刑,割去受罰者的生殖器。

大辟,即死刑,分為戮、烹、車裂、梟首、棄市、絞、淩遲等。

封建制五刑

,用小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臀部,清朝時刑具改為竹板。分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用粗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搭受刑者的背、臀和腿。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

,強制犯人勞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

,將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不准回鄉。

,隋唐之後,死刑一般為兩種:絞和斬。宋後加淩遲。明清加梟首。

 

上古五刑與中古五刑差異魏晉南北朝時中國法制進入上承秦漢、下啟隋唐的重要歷史時期。

這一時期的刑制改革是向中古時期“五刑”的最後衝刺。

 

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中的刑種和刑等,是從這時進入法典並逐漸規範化的。

其改革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正式廢除了宮刑。從此,在中國古代,宮刑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

第二,形成了五種刑種。經過魏晉南北朝各律的不斷改進,《北齊律》最終形成了接近“五刑”的五個刑種,

它們是:死、流、耐、鞭、杖刑。實際上,與中古時期的“五刑”已十分接近。

第三,規定了刑等。上古時期的“五刑”只有刑種,沒有刑等。

而魏晉南北朝的刑制改革中,不僅出現了刑等,而且逐漸規範,並在律中作了明文規定。

 

女犯五刑

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拶刑:(拶:zǎn),又稱拶指,中國古代一種夾手指的肉刑,一般用於女性。

用刑時用繩索穿系著五根小木棍夾住手指,行刑者用力拉緊繩索,輕者皮開肉綻,重者指骨可能被夾斷。

官府常用此刑對女犯逼供。刑具叫做“拶子”。

據說,行刑時衙役先把拶子朝地上一摔,嚇唬受刑的犯人。

然後命令犯人跪地雙手合掌,向上高舉過頭頂,不讓犯人看到自己受刑的雙手,再把刑具套上犯人的指縫之間,

夾在大拇指以外四對手指的指根部位,拉動繩套收攏木棍,擠壓犯人的手指,造成劇痛。

而犯人看不到受刑的雙手,會加強用刑的效果,更快失去抗拒的意志。

行刑時兩個衙役在犯人左右兩旁收繩,一個衙役在犯人身後扯著犯人頭髮,防止過度掙扎。

還有是敲”,是把拶子收緊後,把繩套繞在拶子上綁牢,用木榔頭敲打拶棍的兩頭,使拶棍在指根間來回移動,

摩擦被夾緊的指根表皮。加重受刑者的痛苦。所以“敲”也叫“攛梭”。敲得多了會使指根脫皮潰爛,痛苦非凡。

 

西方古代也有類似的刑罰。

羅馬教皇禁止數字“0”,有羅馬學者在筆記本記載了關於使用“0”的一些好處和說明,就被教皇施行了拶刑

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第一個女畫家阿特米西亞·簡提列斯基曾被拶刑逼供。

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淩辱之效。

賜死:是指君主命令臣下自殺。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宮刑:又稱腐刑、陰刑、椓刑或宮,中國古代的一種殘酷的刑罰,受刑者會喪失性能力。

宮,即“丈夫割其勢,女子閉于宮”,就是對男性施以閹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時候只割陰莖,有時候也破壞陰囊和睾丸。

對男性施宮刑以後,因為傷口容易腐爛,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風的“蠶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

唐顏師古解釋蠶室說:“凡養蠶者欲其溫早成,故為蠶室,畜火以置之。

而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須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

意思是人在受宮刑後,因傷口易感染中風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蠶室般的密室內,

在不見風與陽光的環境裡蹲上百日以上,傷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漸癒合。

女性的宮刑稱為幽閉,具體方法上目前無一致說法。

有說是監禁,也有說用木棍敲擊女性腹部以造成子宮下垂,而消除女性生育能力的。

 

宮刑於何時出現已是遠不可稽,一般相傳在遠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現,最初是用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係。

《尚書》中提到宮刑,為五刑中僅次於大辟(斬首)的刑罰。後來宮刑應用的範圍越來越廣泛,至西周時已不限於風化案件。

到了戰國時,有人勸秦王以仁義治國,即被秦王處以宮刑。

漢文帝時曾一度廢除宮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時恢復,並規定某些死刑可以以宮刑代替。

漢武帝時宮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

自東漢開始,宮刑被用於處置謀反者的未成年家屬,算是對他們的一種赦免。

至隋文帝時,宮刑被廢止於刑律之外,之後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沒有見到宮刑,直至明朝。

http://baike.baidu.com/view/2863279.htm